首页 >> 信息中心>>

顾雏军已正式提起上诉 仍然坚称自己无罪

文章时间:2008-02-14 09:14:39 
  昨天是顾雏军刑事案件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顾雏军已经正式提起上诉并递交了有关材料。此外,该案的另两名被告刘义忠、严友松也已经递交上诉书。其他被告由于分散在各地,未能一一联络到,因此尚不知上诉情况。

  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昨天表示,顾雏军在1月30日宣判当日就已经表示上诉,具体程序则由律师代理。顾雏军的代理律师李贵方昨天也确认,有关上诉材料已经发出。他表示,顾雏军在上诉书中仍坚称自己无罪,对自己被定的四项罪名均不认同。

  该案中刑期最短的是科龙前副总裁严友松,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但其律师李江介绍,严友松也坚持自己无罪而提起了上诉。

  据悉,在上月30日的宣判中,佛山中院对顾雏军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680万元。其余被告除曾俊怀被宣告无罪外,其余七人分别被判一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10万元的罚金。除了被判有罪且未获取保候审的顾雏军和姜宝军外,其他七人都已经在春节前离开看守所回家过年。

  据李江律师介绍,此次案件的上诉期是宣判后十日内,但由于第十日是2月9日恰逢法定节日,因此最后期限顺延至昨天。该案的二审将由一审法院佛山中院的上级法院广东高院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程序,二审通常应在一个半月内审结,如遇重大疑难案件则可再顺延一个月。不过他表示,“这个案子一审就拖了一年多才宣判,所以二审能否按期审结也很难说。”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广东高院的这次二审将作为终审判决,但如果被告仍不服判决,还可向广东高院或全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李云凡

中国家电在线著作权声明中国家电在线一直尊重作品的版权,网站的所有内容均由其内容合作方提供。转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8号)第三条之规定。如果您发现本网站已转载或摘编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转载有疑议,或对作品的真实性持有其它不同观点,请您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家电在线内部信息部。 中国家电在线在网上传输的所有内容均由内容合作方提供,该等内容合作方负责其所发布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推荐打印声明评论

【如果出处引用错误,请与此信箱联络

查看评论
 
我来说两句
  
    昵称:    验证码:

中国家电在线文章评论声明:请您对您的言行负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我们会对您的IP进行记录。此评论只代表读者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家电在线立场。
 
中国家电在线推荐
相关文章
 焦点新闻
 品牌展播
 精彩专题
 各地动态
 使用技巧
 产品导购
 一周点击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