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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维修投诉见招拆招应对有术
文章时间:2006-08-30 13:25:5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明明5元钱能修好的空调,商家开口就要消费者换1000多元的主板;临时工技术不过关,上门维修空调只知道拼命充氟利昂……从6月以来,闵行区消保委已受理空调类投诉93件。上海市消保委的数字也反映,空调维修成为投诉热点。

  言而无信:消费者李先生在去年6月29日购买了一台空调,发生故障后,向售后服务多次报修,不能及时上门维修。

  维权招术:由于天气炎热,空调使用频繁,近期是空调维修高峰。商家未能及时上门维修,消费者要予以理解。但如果多次报修,商家屡教不改,那消费者就要拿起维权武器,及时拨打消保委电话投诉或向相关行政单位申诉。

  偷梁换柱:7月4日汪小姐家空调不制冷、外机不转,于是在网上找到某制冷维修公司要求上门修理。对方上门修理后称电容、传感器坏,收费320元换上新的电容和传感器。7月12日空调又出现同样问题,与对方多次联系,对方不肯修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找其他单位修理,对方只收了90元,汪小姐发现换下的电容没有坏,要求某制冷维修公司退回费用。

  维权招术:消费者不是空调维修专业人员,对于空调故障无法自查,为防止商家维修猫腻,将一些原本无质量问题的零件作更换来收取大额修理费,消费者要注意保存维修单据,要求对方列清收费明细,并将置换下来的“问题零件”予以保存,起疑心时可让内行人空调维修部门或具检测零件资质部门)查看零件好坏,维护自身权益。

  混水摸鱼:徐先生在6月25日与某空调公司联系,要求对家中的空调进行保养和维修。7月2日工人上门,收取了180元的费用。事后,徐先生与该公司进行联系,却被告知工人多收了50元的费用,而且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机器进行保养。

  维权招术:各公司空调维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要多留个心眼,维修人员上门时要让其出示工作证件,收费时出具详细收费凭证。并及时与空调公司联系,了解收费标准,以防“被坑”。

  顾此失彼:薛小姐家中的空调发生漏水问题,7月21日请某空调维修部上门维修,但维修后空调却不制冷了,现该维修部没有明确答复也不予处理。

  维权招术:空调使用一段时间后如果不注意保养,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请人上门维修后,要当场检查维修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编辑: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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