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中心>>
家电营销“借道”房产促成联姻?
文章时间:2004-08-11 16:44:44 来源:新闻晨报/张小瑶
“去年,由房产配套需求而来的订单猛增了85%以上”。海尔热水器部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刚与沪上几个地产50强企业签下巨额订单。记者在春兰、创维、美的等企业人士口中同样听到了类似的消息。

  春兰相关人士表示,与房产商进行异业整合营销,已成为家电商谋求新的渠道和营销的新支点,以制衡“渠道为王”的家电卖场,此“联姻”模式有望在未来5-10年内得到迅猛发展。

“精装修”促成联姻


  家电商们承认,家电商骤然汇入与房产商联姻的大潮,主要拜“精装修”所赐。2002年6月,国家出台商品房精装修的实施细则,规定商品住宅装修要一次到位。政策的走向迅速催熟了家电与房产的结合。



  许多尚未直接介入房产业的家电企业也坐不住了:创维在销售部之外,悄然另辟了一个类似“直销”的机构,独立负责与各房产商的营销合作。

  
  创维集团品牌部田伟超认为,这种合作相当于家电商对房产商“直销”家电,它为家电商提供了稳定的出货渠道;同时,由于“跳过”了代理商,家电商可以将中间环节的利润掌控在自己手中。“今后,与房产商的直接交易量将在总销量中占重要份额。”

合作模式有待完善



  尽管家电联姻房产高潮迭起,不过,目前各家电企业通过房产渠道完成的销售,在总销售的比重都不高,约为5-10%。



  业内认为,要使房产渠道真正成为家电营销有力的支点,需要处理好两对矛盾。其一,强行搭配VS个性化需求。春兰人士认为,此类联姻快速推广的主要障碍之一,是消费者对家电的个性化需求。



  其二,长远利益VS短期合作。华凌电器副总裁卢劲松表示,现今家电业和房地产业的合作方式主要是房产商包单家电,房地产商事实上是作为家电业的一个创新渠道形式而存在。这种合作停留在采购层面,是短期合作,双方并没有把彼此的产品资源、渠道资源都纳入到营销整合体系中。这样,无论房产商,还是家电商,在整合相关配套产品的交易中获利都相当有限。这种简单合作构建的利益平台很脆弱,任何一方的利益受损,都会导致合作破裂。

                                                                编辑:cheaa

中国家电在线著作权声明中国家电在线一直尊重作品的版权,网站的所有内容均由其内容合作方提供。转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8号)第三条之规定。如果您发现本网站已转载或摘编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转载有疑议,或对作品的真实性持有其它不同观点,请您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家电在线内部信息部。 中国家电在线在网上传输的所有内容均由内容合作方提供,该等内容合作方负责其所发布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推荐打印声明评论

【如果出处引用错误,请与此信箱联络

查看评论
 
我来说两句
  
    昵称:    验证码:

中国家电在线文章评论声明:请您对您的言行负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我们会对您的IP进行记录。此评论只代表读者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家电在线立场。
 
中国家电在线推荐
相关文章
 焦点新闻
 精彩专题
 各地动态
 使用技巧
 产品导购
 一周点击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