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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控温还得实行有力措施

文章时间:2018-07-12 11:11:07 
  烈日炎炎,高温来袭,人们对于空调的需求和依赖也与日俱增。包括商场、电影院、图书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空调已成为夏日必备。但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过低的现象,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一直为人所诟病。

  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开放空调也确是降温所需。但一些经营业主却把“强劲的空调冷气”当作招揽顾客的手段,刻意调低空调温度。在一些地方,诸如“裹着毛毯看电影”“喝着热饮逛商场”“进出饭店眼镜起霜”等尴尬情形早已不是新鲜事。其实,空调温度过低往往弊大于利。如此长时间、大规模地使空调保持低温运行,除了巨大的电量耗费之外,也在无形中加剧了城市热岛效应。况且,人体对于环境温度的变化还是比较敏感的,室外骄阳似火,室内却寒意习习,温差过大,身体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就会出现不适,特别是一些身体素质欠佳的老人、儿童,更是不宜在空调温度过低的空间内长时间逗留。

  其实,国家对于规范公共场所内空调的使用一直有所要求。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便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今年6月初,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又一次将合理设定空调温度纳入规范。但标准也好、规范也罢,只是带有倡导性质的宣导举措,仅仅依靠使用者的自觉还远远不够。在用电负荷屡创新高、节能环保成为共识的当下,还是需要尽早出台强制性举措和法律依据,真正让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回归合理。

  将标准规范落实到位,一方面需要公共场所的负责方深入认识和了解有关内容,承担起相应责任,在经营管理中注重规范设定空调温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另一方面需要引入政府的监管职能,以地方法规等形式对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做出明确规范,并辅以相应的奖惩机制。也可对公共建筑用电价格阶梯进行调整,以价格杠杆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更为重要的,还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来提升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让更多人养成无论在公共场所还是个人家庭,都规范设定空调温度的良好习惯。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三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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