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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专卖店疑售翻新电视机 消费者退货遭拒

文章时间:2016-11-18 11:10:47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国庆期间,我在高楼三友海尔专卖店买了一台电视机,买回来后发现底座有点旧,我怀疑这台电视机是旧机,且可能是维修过的。”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海都热线反映自己的遭遇,说之后自己到海尔专卖店想要退回电视机,却遭到拒绝。

  电视螺丝松动 怀疑买到翻新机

  昨日,记者在钱塘小区看到李先生所购买的型号为LD50U7500的液晶电视,电视机背面标注的制造日期为2014年5月1日,电视机底座显得较为陈旧。

  “我是在10月3日买的这台电视机,当时销售人员说这台机子是样机,没配底座,可以先从其他款式的机子上拿一个底座用,过几天就给换新的。”李先生说,最后,他以2500元的价格买了这台液晶电视。

  电视机买回家后,李先生发现电视机背后的螺丝有些松动,且底座很旧,他怀疑电视是翻新机,而且商家也一直没拿来新的底座。

  服务中心鉴定:该机子不是翻新机

  记者来到高楼三友海尔专卖店,门店工作人员陈女士承认李先生在门店买的是一台液晶电视样机。

  “李先生买的是全新机,但这个型号的电视机是最后一台,目前无法为顾客更换同一型号的机子。”陈女士说,门店也接受李先生更换其他型号的电视机,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还少补。

  不过李先生不同意商家的方案,陈女士表示电视机是全新的,且没质量问题,无法为李先生办理退货,而李先生要求的“如果接受原机子,则要补偿1000元”,商家觉得不合理。

  昨日,经海尔集团授权,作为海尔售后服务点的莆田市荔城区丰达家电服务中心为李先生所购买的机子做了相关鉴定,鉴定书上标明“机器包装箱跟电视机条码相符,是正品”、“机器从未维修,是新机,保证正品”。

  目前,李先生和高楼三友海尔专卖店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莆田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杨先生表示,买到的电器的生产日期以及配件的新旧并不能构成退换货的条件。电器有质量问题,且导致机器不能使用,则顾客有权利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或者换货。

(来源:台海网(厦门))
                                                                 编辑: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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