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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家用电子电器投诉同比增长168%

文章时间:2016-05-04 09:49:03 
  5月2日,记者从广西消委会了解到,一季度全区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数量大,投诉总数居首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8%。维修率高、售后不到位、服务意识差、修理水平低4类问题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对象。

  一季度,全区各级消委会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占比为24.4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8%,位居投诉种类首位。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些家电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维修频率高,存在安全隐患;售后服务不到位,部分经销商不按时送货,不履行“三包”规定,出现问题推诿扯皮,逃避“三包”义务;维修服务差,不能做到及时维修;一些售后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不具备上岗资格,修理多次仍不能解决问题。

  与去年同期相比,家用电子电器类、生活服务类、服装鞋帽类、农用生产资料类、公共设施服务、医疗及医疗用品类、文化体育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类8类投诉的增长率都达到或超过了100%,是投诉增长较为集中的商品和服务种类。

  例如,南宁市消委会西乡塘分会明秀投诉站今年3月受理了一起投诉:两位外地消费者反映其于2015年8月通过电话与自称是“南宁市禽苗兽药市场一铺面”店主的人联系购买了一批山鸡苗并转了货款,可过了约定交付期没有收到鸡苗,且和卖方失去联系,遂到南宁向消委会求助。明秀投诉站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并联合开展调查。经调解,卖方同意按照消费者诉求退回货款1.42万元,并赔偿往返车费及有关费用0.82万元。3月26日,消费者为明秀投诉站送上了锦旗表示感谢。

  据了解,第二季度,广西消委会将针对当前消费热点难点开展消费调查活动,公布第一季度进口化妆品比较试验结果,并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儿童用品比较试验工作。

  ■消费提醒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各类家电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市场并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在选购家电时,要观察商品包装的标识是否规范、齐全,特别要注意有否3C强制标识,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另外,应及时关注工商、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市场抽查检验情况,有选择地购买家电商品。

(来源:南宁晚报)
                                                                 编辑: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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