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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不制冷维修未记录 调换新机缺依据

文章时间:2014-06-23 10:24:45 
  不久前,朱先生以2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用了不到一个星期,这台冰箱就突然出现了不制冷的问题。为此,朱先生拨打了销售发票上的服务电话,告知商家冰箱在使用了不到一周后就出现问题,要求商家给予调换。店主给的答复是:一是朱先生可以检查一下冰箱的电源插头是否插好,二是检查一下冰箱的冷藏室门灯是否亮着。对于店主的答复,朱先生认为,冰箱前5天都能正常运转,证明电源是正常接通的,因此不存在店主提出的问题。再次进行沟通后,商家承诺可以将发生问题的冰箱进行维修,运费由商家承担,并确保维修后可以正常使用。朱先生表示接受。在维修部检修后恢复了正常。但几天后,朱先生又发现冰箱外壳发烫。他又一次致电商家,再次要求调换。这一次,王店长解释冰箱外壳发烫,可能和最近的气温以及压缩机连续高速运转有关,并表示这是正常现象,过几天就好。至于调换新机的要求,店主提出这台冰箱购买后只维修了一次,不符合国家“三包”中的调换货规定。而如果几天后冰箱外壳发烫现象没有消除,朱先生仍可将冰箱送来维修。这一次,朱先生又表示了接受。第二次修后,使用了几天的冰箱第三次“发病”,这一次又是制冷功能失效。朱先生想起只要“三包”期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就可以调换的承诺,就向商家提出了调换要求。但商家表示,两次维修都没有记录,无法达到调换货的要求,因此无法给朱先生调换。在与商家交涉多次均无果后,朱先生拨打了消费者维权热线求助维权。

  经过市消保委调处,商家当场表示愿意给朱先生调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新冰箱,双方不再追究,对于这一结果,朱先生也表示了满意。

(来源:东阳新闻网作者:韦向亮)
                                                                 编辑: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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