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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超90日 消费者可要求换新机

文章时间:2013-11-14 15:01:13 
  律师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平川表示,家电发生问题是在保修期内,送检也是在保修期内的,即使保修期结束,该家电公司也要承担维修责任。维修时推销以旧换新,不足以证明是故意拖延,但会让人有不好的联想。

  马平川表示,国家“三包”条例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此,如果售后维修拖延超过三个月,冯女士有权要求TCL换新机。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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