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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燃气热水器使用最好勿超8年
文章时间:
2013-10-09 09:32:13
国家质检总局昨日通过官网针对家用燃气热水器发出质量安全风险提示,燃气热水器使用最好别超过8年,否则应尽快更换。
据介绍,质检总局近日组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从家用燃气热水器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指出,国标《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的判废年限应为6年,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专家介绍,超年限使用燃气热水器,安全装置老化失效,可能会使热水器耗气量提高,结垢严重,还可能泄漏导致爆炸,而喷嘴堵塞不易打火,就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质检总局因此向消费者发出安全风险提示,勿买勿用直排式热水器,按时更换老旧热水器,不要超寿命使用,未超使用寿命的热水器,维修后仍存在燃烧状况恶化、漏水、漏气等故障的也必须予以更换。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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