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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服务管理办法将于下月正式实施
文章时间:
2012-07-16 09:50:32
近日,商务部下发了《家电维修服务管理办法》,将于下月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并且要求所有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扬州家电维修业者在这方面做得怎么样?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办法》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从业者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以及技术资质,但并没有规定此资质具体由什么机构颁发。解放北路一家电维修店老板告诉记者,业内从业资格证鱼龙混杂,没有统一的版本。“有些人经过简单培训就可获得培训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并没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他说,他本人获得的就是由中国家电维修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但中国家电维修协会是个行业自律组织,并不是政府相关部门,不具备权威性。
对于《办法》要求从业者需持证上岗,他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没有统一认定的资质,其结果肯定是‘各自为政’,各种机构颁发的资格证‘百花齐放’,造成从业者水平参差不齐。”
即将实施的新《办法》也要求家电从业者明示服务项目、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也就是民间的说法“明码标价”。一些家电维修业者表示,目前维修收费还是以与客户议价为主。
为什么要议价呢?一位老板表示,家电维修行业最大的特点是不确定性强。“家电分大修、中修、小修,怎么界定?你认为是大修,可顾客却认为你是小修。这中间的变数太大了。”他说,服务费用涉及人工成本,没有办法衡量,一般采用和顾客议价的方式。
不过,他认为,明码标价后,更换零件成本将更加透明化。“零件的成本是固定的,完全可以明码标价,但服务成本因为没法细化衡量,明码标价有些难度。”
卖场已实行明码标价
作为家用电器的主要销售渠道,家电卖场的售后服务怎样呢?市区一大型家电卖场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过了质保期,家电出现问题,在官方指定维修店维修时,店家会给出一详细清单,上面列明了需要更换零件的费用、维修服务费等。
服务费用怎么去界定呢?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每一项服务都作了具体的量化规定,例如上门费用20元,消费者只可选择接受或者拒绝,不得讨价还价。至于收费的标准,是家电卖场全行业制定的统一的。
(来源:扬州晚报)
编辑:
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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