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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家电下乡”投诉电视通讯类产品居首

文章时间:2009-07-17 13:58:51 
  中新山西网7月17日电 昨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公布的全省家用电子电器申诉举报统计显示,由于不法商家想借 “家电下乡”之名获利,电视类产品和通讯类产品分居举报和申诉的首位。

  上半年,全省12315热线共收到4574件商品申诉,家用电子电器类申诉量居首位。而在所有该类申诉中,对通讯类产品的申诉占到了首位,共有708件,同比增长八成以上,其次为电视类产品申诉236件,同比增长近四成。全省12315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举报162件,电视类产品居首,案件数为50件,占到家用电子电器类举报总量的三成多;其次为通讯类产品举报42件,厨房电器及相关设备类举报27件。

  工商部门分析认为,部分商家借助“家电下乡”的政策,抓住农民无知的心理,以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家电下乡”产品获利,引发申诉案件数增加。此外,家电商品“三包”难落实:其中由于产品质量不能保证,家电经营企业对产品的质量保修限制条款过多、过于复杂,修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维修质量差,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申诉案件数增加。

  (来源:太原晚报)
                                                                 编辑:郑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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