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中心>>

[福建]“家电下乡”畅销 销售额逾3300万

文章时间:2009-04-07 09:17:37 
  中新社福州四月四日电(记者罗钦文)记者今天从福建省经贸委了解到,截至三月三十日,福建家电下乡产品已销售一万八千三百多台,销售额达三千三百多万元人民币,在全国第三批启动家电下乡工作的十九个省市中仅次于江苏省,排名第二。

  今年二月二十日正式启动的福建“家电下乡”,逐渐红火起来,受到农民的欢迎,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

  此间经贸部门人士称,作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家电下乡”由政府补贴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以期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开拓企业新的市场空间、促进家电行业健康发展,成效初显。

  据透露,福建现已受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五千八百多件,已核查通过二千八百多件;已发放补贴九百多件,补贴金额达二十二万多元,仅次于北京市排名第二。

  福建是全国第三批启动家电下乡工作的省份。中国自二00七年十二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家电下乡试点,去年十二月又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而今年二月进一步拓展到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目前,福建家电下乡的规模逐步扩大,下乡产品已不只限于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新增的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汽车(包括摩托车)等六种产品中电脑已可销售;农户可购买的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数量已调整为二台;中标销售企业也由原来的二十家增至三十四家。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刘裕荣

中国家电在线著作权声明中国家电在线一直尊重作品的版权,网站的所有内容均由其内容合作方提供。转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8号)第三条之规定。如果您发现本网站已转载或摘编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转载有疑议,或对作品的真实性持有其它不同观点,请您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家电在线内部信息部。 中国家电在线在网上传输的所有内容均由内容合作方提供,该等内容合作方负责其所发布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推荐打印声明评论

【如果出处引用错误,请与此信箱联络

查看评论
 
我来说两句
  
    昵称:    验证码:

中国家电在线文章评论声明:请您对您的言行负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我们会对您的IP进行记录。此评论只代表读者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家电在线立场。
 
中国家电在线推荐
相关文章
 焦点新闻
 品牌展播
 精彩专题
 各地动态
 使用技巧
 产品导购
 一周点击率排行